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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暗夜雇佣兵(1 / 3)

“嗨,小家伙,别总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害羞的娘们!这样可不是一个雇佣兵该有的样子,也绝不会被这片荒野所接纳!我叫菲力,你叫什么?”

在距离h913聚集地几十公里的一个山坳内,暗夜雇佣兵小队的成员正围坐在一堆篝火旁,一个满脸络腮胡,斜戴着一顶破旧贝雷帽的黑皮肤壮汉咧开大嘴,朝着沉默着坐在篝火角落处的男孩高声问了一句。

男孩缓缓抬起头,望着对方那两排格外洁白的牙齿,并不打算理睬对方,可忽然想到帕妮丝曾说过的话,嘴唇艰难地蠕动了一下。

“洛。”

男孩的声音低沉而略带沙哑,有着莫名的磁性,听上去异常的舒服。

菲力愣了一下,脸上露出古怪的表情,最终朝着周围的伙伴无奈地耸了耸肩。

“他说他叫洛,他是个男孩!你这个脑子里长满肌肉的家伙!”

帕妮丝拿着一个新的帐篷袋走了过来,在男孩的身边盘膝坐下,将手中的帐篷袋放在了男孩的面前,然后转头对着黑人壮汉竖起了中指。

“洛?真是个奇怪的名字!但你的声音挺不错!如果在旧时代,你完全可以做个声优,尽管我也不知道旧时代是个什么鬼东西!”

菲力伸手拍了下脑门,小声嘟囔了几句,再次朝着男孩咧嘴笑了笑,便低头开始擦拭手中的那把5冲锋。

这把旧时代赫赫有名的冲锋之王,可是菲力在荒野上存活下去的信心所在。

“洛,这是给你的!你还小,手枪比较适合你!”

已解锁了五对基因序列的帕妮丝在暗夜雇佣兵小队中明显有着绝对的权威,她从腰间掏出了一把小巧的银质手枪递给了这个叫做洛的男孩。

洛抬起头,朝着那把精致的手枪看了看,最终把目光转向了帕妮丝皮靴一侧插着的那把钛金匕首。

“你喜欢匕首?”

帕妮丝想到洛在斗兽场的一幕,脸上露出恍然,将那匕首连带刀套一起抽出来递给了他。

这是一个喜欢近身肉搏的小家伙。

洛接过匕首揣入怀中,却将那镶满了金属吊坠的牛皮刀套扔在了地上。

他比帕妮丝更了解荒野,荒野之上生与死的差别,有时候仅仅取决于谁的刀拔得更快。

又在篝火旁坐了一会,洛才拿起身旁的帐篷袋,起身走向了不远处的黑暗之中。

“小家伙,需要我帮你搭建帐篷吗?这玩意可是个技术活!”

另一个脸上戴着护目镜,手里搂着一杆狙击的清瘦男子朝着洛离开的方向高声喊了一句,却没有听到任何的回答。

帕妮丝脸上洋溢着笑意,她知道,自己的伙伴正用暗夜独有的方式与新的伙伴磨合着。至于这个男孩,他能在篝火旁待这么久,也是一种独特的表达善意的方式吧。

“老大,这是你哪里弄来的小情人?挺酷的嘛!但是你觉得他能在荒野上活多久?”

清瘦男子的年纪与帕妮丝差不多,言语之中并没有太多的拘谨。他刚才对男孩讲的话也只是对这新加入的成员的一种变相的善意,仅此而已。

“威廉,每个人都是从爬到跑的,不是吗?”

帕妮丝望着那正在不远处的黑暗之中俯身忙碌着的瘦小身影,轻声回答了一句。

速度,战场把控力,再加上那恐怖的恢复能力,这个才岁的男孩至少已激活了三对基因序列。

人类有二十三对基因序列,能激活两对就属于初阶的异能者,激活三到五对,进阶到中级异能者,便可以成为小小聚集地的话语人。

帕妮丝自己在荒野厮杀多年,才勉强激活了五对序列,这小小的男孩竟已激活了三对!

更重要的是,基因序列被激活后每个人所获得的异能是不一样的!有的人也许仅仅拥有了在水中多待几分钟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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